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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的限制使用

全国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  从2008年6月1日起将制订抑制废塑料污染税收政策, 在全国范围内也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

通知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同时企业也应简化商品包装,多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通知还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

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鼓励企业免费提供布袋子。

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并另行收款。通知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含在商品总价内收取。同时相关部门将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此外旅客列车、客车、客船、车站、飞机、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也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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